******人民政府
关于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辰政拟告字〔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水利设施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上水库枢纽、下水库枢纽、扩库开挖场(库盆开挖区)、生产生活区、交通工程、输水发电系统,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修溪镇八家塘村以及田湾镇选场村范围内,总面积134.0064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需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8月14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资源局反馈。
联系人:刘玮;电话:******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
******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关于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辰政拟告字〔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水利设施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上水库枢纽、下水库枢纽、扩库开挖场(库盆开挖区)、生产生活区、交通工程、输水发电系统,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修溪镇八家塘村以及田湾镇选场村范围内,总面积134.0064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需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8月14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资源局反馈。
联系人:刘玮;电话:******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
******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