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电视台等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ZB2023-1109
******电视台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使所有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电视台等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合同总额的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合同总额的90%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应不低于总合同额的10%。若企业性质属于大型,必须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10%分包给中小企业,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拟分包企业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电视台等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预留合同总额的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合同总额的90%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应不低于总合同额的10%。若企业性质属于大型,必须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10%分包给中小企业,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拟分包企业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3)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 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特别注意: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标书(U盘)壹份,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电子版”字样,并在U盘面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纸质文件须密封提交。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文件送达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线下文件送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3.针对本项目产品(智慧黑板、真三维虚拟演播室系统)提供部分功能演示,演示内容以视频演示方式提供,视频放在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U盘中随纸质版文件在开标当天一起线下递交至西安市雁塔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二期南楼1602室,未按时递交者,演示部分按未响应处理,此项不计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小学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北路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鹏、单丹妮
电话:******转811
******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