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通西安市分公司2024年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8-04-04D-2024-D-C15735C01,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融媒体中心所需的设备,具体有镜头、麦克风、外置声卡、相机云台、摄影棚用闪光灯套装、航拍无人机和三脚架等。
1.2采购预算:53588元(不含税)。
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1.4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本项目各项不含税单价(元/套)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具体详见第六章应答一览表,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证照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税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至少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融媒体设备生产或销售类),累计业绩金额须≥10万元(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金额合计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发票开具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2.4服务要求:
(1)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提供质保期内(质保期限按国家标准执行)5×8小时故障处理服务,并免费提供维保与技术支持。
(2)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提供1名对接人进行专人对接服务,专业对接人须承诺接到报修信息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服务到位。
2.5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应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评审日网站中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选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2.6守法要求: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应答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应答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不良行为,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7回避原则:应答人不得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8应答人关系审核:应答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A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B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C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D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说明:(1)同一标包不同应答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委员会(或采购人)应当否决其应答:中选公示后,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选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选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9应答方式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0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3)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
2.11风险点展示:******委员会(或采购人)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12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病虫防疫和绿色包装承诺书》)
2.13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病虫防疫和绿色包装承诺书》)
2.14合规管控要求: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
2.15廉洁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
2.16其他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供应商合规承诺书》《信誉承诺书》《安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1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2日18时00分至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登陆-﹥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1)应答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2)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2)诚E招登记信息(此环节须在比选文件售卖时间内同步完成)
1)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支付成功后,还须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信息登记。
2)诚E招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诚E招添加订单: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进行报名,【添加订单】-【电汇】-【上传付款凭证】(沃支付成功截图)。
4)诚E招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1.3 比选文件费用收取: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整,售后不退。
4.2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比选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将应答文件上传至此平台的应答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应答资格。
5.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上传递交,在规定的应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的应答文件视为无效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11时00分。
5.2本次比选项目开标将于上述上传应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标时应答人无须到场,仅须在开标时间登陆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并在查看完报价后及时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5.3本项目比选在“平台”线上进行,因采购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应答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可能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6.1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请各申请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申请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19号
联 系 人:王欣
联 系 方 式:******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负责人:李晨阳、孙朝敏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