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碑林区-2024-00491
二、合同名称:加油卡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碑林区-2024-00662
四、项目名称:******服务中心)辖区垃圾清运车辆燃油费(柴油),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五、合同主体
******办事处(本级)
地址:文艺北路66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龙渠湾27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服务中心)辖区垃圾清运车辆燃油费(柴油) | 7(月) | ¥40,000.00 | ¥280,000.00 | 以合同承诺的标准为准,由双方共同封存油样备查,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留样交采购人留存。若采购人未要求留样的,则以供应商的留样为准。对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将共同封存的油样送往采购人所在地市级以上法定质检机构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属供应商原因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
合同金额: 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办事处(本级)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