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号院及育才路派出所暖气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jxm2024-zc-cs1057
项目名称:一号院及育才路派出所暖气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号院及育才路派出所暖气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号院及育才路派出所暖气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gb2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雁塔分局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楼1605
联系方式:029-******-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晓琳、康敏茹、张艳萍、张璞
电话:029-******-863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一号院及育才路派出所暖气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jxm2024-zc-cs1057
项目名称:一号院及育才路派出所暖气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号院及育才路派出所暖气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号院及育才路派出所暖气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gb2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雁塔分局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楼1605
联系方式:029-******-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晓琳、康敏茹、张艳萍、张璞
电话:029-******-863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