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现将2024年12月我区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进行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专技科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
附件:
序号 | 人才编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评价确认部门 | 评价确认时间 | 评价确认结果 | 评价确认类别 |
1 | S******0601 | 屈樊田 | ************25 | ******林业局 | 鄠邑区人社部门 | 2024-12-31 | 实用储备人才 | 中级职称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