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33
传真:029-6391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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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1层21号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有限公司先进核设备制造基地一期工程探伤室核技术利用项目 |
******有限公司东厂区1#厂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在位于永淳路以南、御井路以东、永信路以北、北辰大道以西的东厂区1#厂房新建1间探伤室、1间储源库及辅助用房等,配备3台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2台γ射线探伤机(使用1枚活度为3.7E+12Bq的192Ir放射源、1枚活度为6.66E+12Bq的60Co放射源,均为Ⅱ类放射源),且每次探伤时只使用1台探伤设备。本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占项目投资的2.0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