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要求,用************小学第二校区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文号:狮自然资规〔2023〕49号)地************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小学第二校区项目
地块地址:石狮市濠江路前坑段东侧(东经118.651791°、北纬24.736760°)
******有限公司
地块面积:31547平方米
原土地类型:农用地、工业用地
规划土地类型:教育用地
二、调查目的与内容
通过对地******居住用地是否存在风险,为地块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分阶段调查的原则,先后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三、调查结论
本区域共布设10个土壤取样点位(含1个地块外对照点)、共采集28个土壤样品。共检测47项污染因子,其中包括7项重金属、27种VOCs和11种SVOCs及pH、石油烃(C10~C40)。在采集的28个土壤样品中,土壤pH测定值在5.87~8.29之间,呈无酸化或碱化。27种VOCs和11种SVOCs均未检出,7项重金属及石油烃(C10-C40)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水样监测因子为GB14848-2017表1中35项、可萃取石油烃(C10~C40)共计36项监测参数;在对实验室分析结果进行总结后得出如下结论:
本区域共布设4个地下水井(含1个地下水背景点),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共检测36项污染因子,其中地下水水样监测因子为GB14848-2017表1中35项及可萃取石油烃(C10~C40);在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中,其中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 的限值。其余地下水样品各个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
******小学用地(A33)。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