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29-63916233
传真:029-63916236
邮箱:******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1层21号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医院核医学科和后装机核技术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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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四路19******医院住院楼负一层肿瘤诊疗中心、传染病楼一层核医学科 |
宝鸡高新医院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10.31 |
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