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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楼安全维护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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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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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楼安全维护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B-ZC******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楼安全维护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1,966.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楼安全维护项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办公楼安全维护项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时,于开标前线下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且在封袋正面标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标识。若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泰华金贸4号楼2402;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4、供应商请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关于“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提前做好线上开标准备。

(七)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B座

联系方式:******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泰华金贸四号楼2402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博、周佳奇

电话:029-******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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