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862281
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5-566654
四、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苏雅拉巷6号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山东路8号波士名人国际A座12层4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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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采购数量:1.0000; | 1(套) | ¥1,504,694.62 | ¥1,504,694.62 | 青少年活动中心位于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消防值班服务、高压配电值班服务、综合维修服务、室内外保洁服务、餐厅服务。1.进驻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服务。 2.进驻地点: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3.服务期:本次服务期限为 11 个月(2月1号-12月31号),服务期满后,考评合格的单位可续签合同,服务期限最多为三年。结算方法:按季结算。6.报价要求:采用综合报价方式,涵盖物业服务所需各类工具、器材、易耗品、服装、人工、社保、意外险、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总额。承担方:中标人 1.用工成本:包括员工工资、社保、意外险、福利费、加班费、餐补、交通及企业管理利润、税金等,且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行政办公经费、运营管理费。 3.员工服装、劳保用品费用。 4.维修单笔单价 200 元以下的配件材料费。 5.工程修缮维护所需工具、设备费用。 6.保洁耗材、工具、机械、除四害及卫生消杀费用、餐厅清洁用品等。服务总要求 1.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各服务项目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考核标准和应急预案。 2.员工素质要求:无违法犯罪,统一着装、言行规范、仪容整洁、身体健康,技术岗位人员持相应资质上岗。 3.服务质量监管:接受监管部门 “事前、事中、事后” 监督管理,依据考核结果支付费用、进行约谈或终止合同。 4.考核措施:未达服务标准时招标人有权罚款,经催告无改进可追究违约金,违约三次可终止合同并追索损失。 5.人员专职要求:服务人员专职,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 6.管理服务模式: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投标文件作为附件。 7.岗位设置:物业公司必须按合同要求配备各岗位人员,确保人员稳定。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服务人员岗位及配置数量需甲方确认) (1)根据项目需求,配置人员不得低于37人。 (2)专职项目经理:配备 1 人。 ******消防值班员:配备不少于 4 人。 (4)高压配电工:配备 2 人。 (5)综合维修工:配备不少于 3 人。 (6)保洁员(楼内):配备不少于 21 人。 (7)楼外保洁及绿化员:配备不少于 2 人。 (8)餐厅管理员:配备 1 人。 (9)厨师及采购:配备不少于 3 人。 |
合同金额: 1,504,694.62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肆仟陆佰玖拾肆元陆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7日至2026年01月2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呼和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