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陵区“绿岛”项目一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已由西安市高陵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403-610126-04-01-737186批准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594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444.96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综合厂房楼1栋,专业生产线14条,公共卫生间1座,配套建设室外绿地、道路及场地硬化(含停车场)、汽车充电站、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暖通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
2.2 项目地点:高陵区210国道与北清源路交叉口东南角;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编号:E******06yxAt9gtT2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申请人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5)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缴纳)缴纳形式:本项目接受所有******************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由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注:账户信息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信息为准。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11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12月02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高陵区“绿岛”项目-集中式钣喷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32号 | 地址: | 西安市新城区新园产业大厦9楼 |
联系人: | 王锋 | 联系人: | 曹珍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710200 | 邮编: | |
******银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咸宁路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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