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辅助器具适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H2024-ZCCS-033
项目名称:2024年辅助器具适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4,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且项目产品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辅助器具适配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辅助器具适配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2024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2024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社保缴纳凭证或劳动合同);
(8)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新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含元路51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C座1505室
联系方式:029-******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言伟、马延娜
电话:029-****** ******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