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138
专业领域:其他
主要内容******有限公司受某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依据“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有关工作措施要求,参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某信号融合处理系统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需求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信号融合处理系统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0701-******0417
三、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四、招标内容、范围和规模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采购内容 |
1 | 某信号融合处理系统项目(二次) | 1批 | 370 | 详见技术文件 |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交付 | ||||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质保期:三年 | ||||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本项目执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项目为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五、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详见每包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不得为处于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实施暂停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罚期内的单位。
(六)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有效期内三级)以上以上保密资格认证,******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七)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国产化自主可控要求。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缴费报名,线下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2月4日9:00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段内)。
3.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
4.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及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③保密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到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领取招标文件商务册(需提前一天电话预约时间),成功领取商务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详细招标文件技术册领取方式至招标人处(浙江省)领取。
(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请申请领取电子发票(不提供纸质发票)。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平台使用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
******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4.投标人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
******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未按规定到场的视为放弃参加开标并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十、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十一、招标人信息
1.名称:某单位
2.地址:浙江省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819)
3. 联系人:周铭鑫、王云骢、刘宇宁、夏云丽、孔令时、张琼
4. 电话:010-******
5. 邮箱:******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和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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