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文件要求,《出生医学证明》遗失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现将未央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名单公示如下,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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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名单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5日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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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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